自“春雷行動”開展以來肇東市公安局深入摸排涉電詐案件線索,嚴厲打擊涉“兩卡”(電話卡、銀行卡)黑灰產犯罪。近日,躍進派出所聯(lián)合反詐騙中心連續(xù)破獲三起涉“兩卡”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1月8日,肇東市公安局躍進派出所根據(jù)反詐中心提供的線索得知轄區(qū)內一男子惠某松名下銀行卡流水存在異常,有幫助不法分子轉移贓款的嫌疑。接報后,民警迅速對案件展開偵查,并將惠某松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惠某松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將銀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的情況下,依然將名下中國建設銀行卡提供給上線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騙一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1月12日,肇東市公安局躍進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轄區(qū)居民許某某有出售、出借銀行卡給他人非法使用的嫌疑。偵查民警迅速展開工作,將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許某某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將銀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的情況下,依然將名下哈爾濱銀行卡提供給上線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騙74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1月12日,肇東市公安局躍進派出所根據(jù)反詐中心提供的線索得知,轄區(qū)內一男子李某才名下銀行卡流水存在異常,有幫助不法分子轉移贓款的嫌疑。接報后,民警迅速對案件展開偵查,并將李某才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才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將銀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的情況下,依然將名下中國建設銀行卡提供給上線以貸款刷流水為由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騙15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惠某松、許某某、李某才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行政拘留,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
買賣、租借“兩卡”均屬于違法行為,千萬不要貪圖小惠小利,將自己辦理的手機卡、銀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租賃給犯罪分子,或者幫助其轉賬“跑分”,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否則將面臨信用懲戒、限制業(yè)務、嚴管賬戶、法律處分等四大懲戒。